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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台州市路桥区科研大楼项目等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17-12-28来源:省建设厅字号:[ ]

  根据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》(建科〔2007〕206号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378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》(建科〔2007〕205号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(规划设计部分)》(建科〔2008〕113号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(运行使用部分)》(建科函〔2009〕235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科〔2017〕238号)的有关规定,我厅组织完成了台州市路桥区科研大楼项目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。现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截止到2018年1月8日。
  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“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”的项目存在异议,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。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,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。
  联系人:厅科技设计处  孙东云,电话:0571-87052842。

  附件:台州市路桥区科研大楼项目等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

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12月28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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